问题 | 在工厂上班脚后跟骨折如何赔偿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确定工伤认定:判断是否构成工伤至关重要,需通过工伤认定程序来明确。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劳动者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这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需及时关注申请时间节点,准备好相关材料,如事故证明、医疗诊断等。 2.工伤待遇支付:一旦被认定为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足额支付,确保劳动者生活不受影响。 3.生活护理费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会根据生活自理程度分为3个等级支付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支付;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支付。 4.伤残待遇享受: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后,依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因伤残等级而异。 5.单位责任承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全部工伤赔偿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总之,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时受伤,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小朱自行申请并被认定为工伤,治疗期间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且小朱需生活护理,单位对护理费支付标准存异议,另外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双方就赔偿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小朱在1年内自行申请符合规定,保障了自身权益。 2、治疗期间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足额支付小朱工资,未支付属违法行为。 3、小朱生活护理等级经鉴定后,应按对应标准支付护理费。 4、依据伤残等级,小朱应享受相应伤残待遇。 5、因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赔偿费用应由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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