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离婚协议能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冷静期离婚协议能改吗? 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要没有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尚未在民政局备案的情况下,是可以修改的。 离婚协议中包含: 1、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子女不能独 立生活的,必须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4、夫妻共同债务无法全部清偿的,必须对共同债务作出处理; 5、双方还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理,确定各自分得的财产。 二、书写离婚协议书时,要具有法律效力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 2、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作出处理意见。 3、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限制一方的合法权利。 4、协议书一式三份,里面的内容不得私自涂改,并且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面前进行签名。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正常情况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协议离婚的话在冷静期内是可以改协议内容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商量好就可以,否则的话不管是哪一方,都可以在冷静期内不同意离婚,那么就无法顺利的协议离婚手续,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就不会存在冷静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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