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故意损毁他人财物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涉嫌犯罪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的定罪证据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的罪轻辩护词怎么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任何刑事犯罪都需要根据详细的犯罪情节,才能相对准确的分析量刑标准,对故意损坏财物罪的量刑,只能了解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能免于犯罪分子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若犯罪嫌疑人主动赔偿,对量刑也是有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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