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买社保有时效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买社保有时效吗 因劳动关系或者社会保险引发的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仲裁时效为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一年内提出申请的,仲裁时效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继续计算,如果读者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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