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父母遗嘱怎样公证,相关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父母遗嘱怎样公证 民法典对父母遗嘱怎样公证没有作出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公证遗嘱的,需要被继承人持遗嘱、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对遗嘱进行公证的,需要被继承人自己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申请时要提供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如遗嘱、身份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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