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赠予的房产没有过户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赠予的房产没有过户有效吗 房屋产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赠与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赠与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送人的房子可以要求返还吗 首先,赠送房产后,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法定情形的,可以按法定撤销返还: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比如女婿为拿到岳父家的财产,不惜伤害其小舅子。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未履行,比如养子负担养父母扶养义务,结果受赠了房产后又不履行义务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有其他义务的,那么便要在收受赠与时履行相应义务,否则的话赠与人就可以拿回房子。 其次,未出现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1、按规定,房子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否则不能明确为其所有。 所以,如果双方未履行赠与合同,未办理产权登记,那么赠与未生效。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如果具有该性质,那么将不能要求返还。 3、按规定,赠与合同需要进行公证,所以未进行公证的房子,赠与人即可以行使撤销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所以赠与房屋未过户的,赠与房屋不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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