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签过合同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这时,就要了解清楚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相关规定,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简单的讲解一下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合同签订了,但对方不履行怎么办?我国民法典规定,除特殊种类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合同已经生效,不履行合同应当追究违约责任,而不是谛约过失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但对方未实际履行采取如下办法应对: 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发律师函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是违约行为,是可以追究法律,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希望小编的简答对大家有帮助,当然,如果您真的有涉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及这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咨询中山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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