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过户后房屋买卖契约能否更改内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办理过户后房屋买卖契约能否更改内容? 办理过户后房屋买卖契约一般情况下不能够变更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时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就会终止,合同终止后不能变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一)一般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复审、核准后会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二)军队、涉外房屋及已购公房的变更登记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对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核准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时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就会终止,合同终止后不能变更的。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之后,需要双方当事人申请办理过户的登记手续,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就意味着所有的都已经终结,然后说不能过关于房屋的买卖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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