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继女应当赡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一、离婚后继女应当赡养吗 继女也相应的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具有相应的相互继承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继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继子女有赡养义务。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母已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和歧视,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其次,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话,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继子女与子女一样都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三、养子不赡养有继承权吗 养子不赡养养父母是有继承权的,只有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离婚后继女应当赡养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