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犯罪取保费用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犯罪取保费用多少? 1、刑事犯罪取保费用为一千元以上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解除取保候审后退还保证金。 2、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需要一次性缴纳吗? 1、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需要一次性缴纳。 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递交执行机关执行。 2、若是缴纳了保证金,就不需要提供保证人。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三、取保候审期间会中止案件的侦查吗? 1、取保候审期间不会中止案件的侦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2、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若是可以被取保候审,那么有可能需要支付一千元以上的保证金。若是可以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保证人,那么就不需要支付保证金。对刑事犯罪取保费用多少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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