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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收集什么证据比较有利?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起诉离婚收集什么证据比较有利?

起诉离婚搜集什么证据更加有利,取决于当事人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如果是因为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应当搜集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更有利。如果是因为想要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能多分财产,则应当搜集对方恶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才更为有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时,提供的证据有什么

起诉离婚时,提供的证据包括:

1.证明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3.证明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4.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单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单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

1、起诉状;

2、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

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起诉离婚收集什么证据比较有利?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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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2: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