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对于取保候审的具体适用情况,应当严格基于上述具体的条件和标准来进行认定,对于符合取保的条件的是可以由法院申请取保的,但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一定的保释金,并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各项民事活动,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 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此外,任何办案机关都怕担责任,只要体检出不适合羁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审。 在进行了上述条件判断之后,才可以进入正常的取保候审的程序。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