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旷工多少天辞退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警察旷工多少天辞退 人民警察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当予以辞退。 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项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三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三)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 (四)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五)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二、旷工多少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旷工时间可以辞退。 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职工旷工本身就是违反了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但公司出于人性化考虑并非职工一开始旷工就辞退职工,而是在职工连续旷工三天时才对旷工职工进行解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警察旷工多少天辞退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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