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须知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协议离婚须知事项有哪些 一、双方应当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夫妻; 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双方在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果 法律离婚协议是有效力的。但是合法生效的前提是夫妻俩办理完毕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威胁,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流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必须是在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2、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处理的,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能办理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光签离婚协议能离婚吗 1、光写一份离婚协议书不能离婚,还须要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才能最终完成离婚登记。 2、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等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孩子和财产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上述条件和要求有其中一个无法达成,就表明无法协议离婚,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协议离婚须知事项有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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