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欠款找谁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信用卡欠款找谁 若您的信用卡出现了逾期未偿还的现象,那么作为这位信用卡的持有人,您有权与该信用卡发卡行进行商谈和协商处理。 在通常情况下,各家银行都设有专门的服务团队或者部门来负责处理用户关于还款协商以及贷款协商等各类涉及资金方面问题的沟通和解决。 针对您想同银行就信用卡逾期还款事宜展开洽谈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了如下两种具体可操作性的方案: 首先,建议您直接拨打发卡银行的客户服务热线,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为何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还款义务,同时向银行郑重做出保证,将在最短时间内还款;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亲临所办理信用卡的银行各级营业网点进行深度交流和讨论,阐述自身观点并提供诸如工资流水等能够充分证明您具备还款实力的有力证据供对方参考。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二、信用卡欠款没有能力偿是否还会坐牢 一般来说信用卡欠款是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如果持卡人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信用卡欠款找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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