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车祸保险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什么样的车祸保险不赔 1.若涉及撞击自身家庭成员的事故,将不予赔偿。 2.若车辆未按照相关法规在规定期间进行年度检验或未能通过年度检验从而导致事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将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3.在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车辆损失,同样不属于保险责任范畴。 4.对于新购置的汽车尚未注册登记、未取得临时号牌或临时号牌已过有效期的情况下所引发的事故损失,亦不在保险理赔之列。 5.若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对第三方责任人的追索权利,则保险公司将对此类事故不予赔偿。 6.在驾驶证遗失、损坏或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辆所导致的事故损失,同样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7.若车辆在收费停车场内遭受损失,此种情况也将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8.如事故发生后超过48小时仍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则可能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 9.对于车辆新增设备因事故受损的情况,同样不属于保险责任范畴。 10.在保险费用支付完毕之前所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均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什么样的车辆事故需要交警责任认定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一般的道路交通事故皆须出具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的书面申请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地完成对交通事故的鉴定和裁定工作,并确立出行事故发生的确切时点、地理位置以及对受害方状况的全面把握与客观分析所得到的实际状况。若有切实可靠的证据证实在该起事故中受害者有明显过错的行为,则应准确无误地判定受害方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涉及到对家庭成员造成撞击的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免除所有赔偿义务。这一措施的初衷是为了清晰明确保险服务的具体范围,防止保险条款被不当利用。此类由家庭成员之间引发的碰撞事故应当通过家庭内部的友好协商或者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来加以解决,而不是仅仅依赖于保险理赔。在此,我们呼吁广大投保人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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