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与合同无效的区别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一、解除合同与合同无效的区别 具体区别是: 一、发生原因不同: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成立。 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二、确认权的归属不同: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 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解除合同与开除有什么不同 解除合同与开除之间存在显着差别: 首先,它们各自适用的原因各不相同: 解除劳动合同所针对的原因极为广泛,包罗万象,既有可能是因惩处行为而引发,也有可能源于其它非惩处性因素; 然而,开除所基于的缘由却是相对单一,仅局限于惩戒性因素; 其次,这两个名词牵涉到的具体内容亦有所差异: 解雇劳工合同主要是在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工关系,这一手段属于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劳工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开除则是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以及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员工实施的一种行政处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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