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到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办理取保候审到哪里 关于取保候审程序的具体执行方式以及申请步骤,通常情况下需向负责该案处置的相关机构提出正式请求。若是由公安机关主导进行侦查的案件,则应向其提出申请;若系检察院自行发起的侦查行为,建议您直接向检察院申请; 至于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此类问题,自然应当向法院提出相应申请。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还需全面考量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同时还需提供合适的担保人选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需向案件管辖机关正式申请:公安侦查向公安提,检察侦查向检察院,法院审判向法院提。申请时需考量案情、社会危害性等,并提交详细申请书及担保人或保证金,确保程序合法、安全。 二、办理取保的条件是什么 经审查,该情形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2)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我照顾、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4)即便在羁押期间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仍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办理取保的流程及时间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通常是这样开展的:在起始阶段,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被指控的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方、近亲以及辩护律师,应该分别向负责调查的司法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接下来,当司法机构收到这些申请之后,必须在三天之内做出决定。如果司法机构不同意当事人的申请,那么就需要通知申请人,同时详细解释为什么不同意。反之,如果司法机构同意了当事人的申请,那么就需要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对于取保候审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等。如果当事人违反了上述规定,那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被没收部分或全部,并且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措施。 取保候审需向案件管辖机关正式申请:公安侦查向公安提,检察侦查向检察院,法院审判向法院提。申请时需考量案情、社会危害性等,并提交详细申请书及担保人或保证金,确保程序合法、安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