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用交罚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还用交罚金吗 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与缴纳罚金并无直接关联。 简而言之,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实践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主旨是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够随时听从传唤,接受审查。 而罚金则属于刑法体系中的一种刑罚方式,通常由审判机关根据各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性质及严重程度,综合判断是否对被告人实施处罚以及应当判处罚金的具体数额。 若终审判决结果认定应缴纳罚金,那么便必须执行此命令; 反之,若未判决缴纳罚金,则不得产生当事人缴纳罚金的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与缴纳罚金无直接关联,前者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旨在确保嫌疑人或被告出庭,后者是刑法中的刑罚方式,根据犯罪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只有判决罚金,才需缴纳;未判决则无缴纳义务。 二、取保候审是什么性质 所谓取保候审,系指我国司法体系中的一项特别程序,旨在确保某些涉嫌犯罪的人员在未经审判定罪之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由有权机构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证明他们有能力随时听从调查人员传唤。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尽管在实施此种强制措施的期限内,如需对有关案情进行进一步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则不可中途终止。 即便犯罪事实已然确凿无疑,当事人仍须接受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违法犯罪会怎么处理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法律并导致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先前所办理的取保候审将可能被撤销,犯罪嫌疑人还需接受重新收监。针对新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单独进行立案侦查工作,并将其与原先的事件合并处理。关于量刑标准,这一时期再次犯罪会被视为从重处罚的关键因素来加以评估。这是因为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原本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但再次犯罪却反映了他(她)们的社会危害性较高以及对自己罪行的悔悟程度略低。为此,司法机构将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前述之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依法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若新罪行的严重程度较高,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 取保候审与缴纳罚金无直接关联,前者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旨在确保嫌疑人或被告出庭,后者是刑法中的刑罚方式,根据犯罪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只有判决罚金,才需缴纳;未判决则无缴纳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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