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年如何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一年如何解除 在取保候审一年时限届满之际,往往会自动予以解除。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此方面的明确规范,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实行取保候审的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之期。在这一阶段结束之后,应立即解除相关的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发出相应的通知。若在此期间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实施取保候审的,则需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出来后怎么办 在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之后,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这个过程呢?以下是一些建议供您参考: 首先,在取保候审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别是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绝对不能擅自离开发生活的市区或者县域,并且,如果您的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了任何变化,请务必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对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其次,当解除了取保候审的身份之后,若您采用的是以保证金作为担保方式的形式获取的取保候审资格,那么您可以前往相关机构领取保证金。 需注意的是,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实际上属于强制性措施中的一种,具体而言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没有被逮捕或者已逮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预防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手段,即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会开具保证书,确保他们能随时听从召唤,且不对其进行拘留或者暂时释放其限制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一般会不会坐牢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司法程序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保证被申请者必定无需面临牢狱之灾。之所以实行了这一强制措施,主要原因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所涉及的罪行较轻,或者可能被判处较轻量刑如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再或是,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然而,若在后续的审判过程中,法院判定其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足,并且应当受到实际刑罚的惩罚,那么被申请者仍然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反之,如果最终被判定为无罪、罪行轻微无需接受刑罚或者被免于刑罚,则将不会遭受牢狱之苦。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与最终是否需要入狱服刑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而是取决于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取保候审期满一年后,通常会自动解除。在此期间,被取保人需遵守相关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则期满即止。此措施体现了法律对公正与人权的尊重,确保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同时给予被取保人洗心革面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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