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九级工伤的赔偿流程有哪些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九级工伤的赔偿流程有哪些 启动工伤法律程序,先向劳动保障行政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九级工伤的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九级工伤的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首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其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进行鉴定。 然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整个流程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客观、准确。 三、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有哪些规定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完全不能自理为50%,大部分不能自理为40%,部分不能自理为30%。 首先,进行工伤认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接下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最后,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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