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牌没收到还能在过户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汽车注册登记后的车牌是无法进行直接过户转让操作的。
然而,如果您在购买并使用该车辆满三年之后再出售和过户,那么此时您便有权利向当地的机动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保留原有车牌号,以便于未来购买新的车辆时继续使用。 但若未达到三年的持有期限或者您并不希望保留车牌,在按照正规程序出售车辆并完成过户手续后,原有的车牌将会由车管所收回,恕不能继续持有或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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