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财产损失时,我们首先会考虑让保险公司先用其提供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来进行赔偿。
若在该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尚不能完全满足事故所需的赔偿,剩余款项的赔付则遵循以下规则: (1)如果事故是由机动车之间引发的,那么赔偿责任应由有过失的一方全权承担; 然而若双方均有责任的话,应根据他们各自的过失程度,按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2)假设事故是由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间产生的,且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均未存在任何过失的情况下,事故责任应全部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但如果能找到确凿的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类似于存在过失,经合理评估后,机动车一方可适当地减轻其赔偿责任; 反之,若机动车一方并无任何过失,将只须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若交通事故的损失纯属由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类别有意地撞击机动车而导致的,那么,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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