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骨折后,一般多久可以开始谈理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遭遇了交通事故导致骨折之后,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在治疗全部完成且伤残鉴定报告颁布之后,再开始展开关于理赔事宜的谈论。
在这个时候,您有权要求负有责任的对方进行合理赔偿,同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应的保险机构提出索赔要求。 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明确规定,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上因为交通事故而遭受损失或损坏,那么被保险人有权向其所在的保险公司提交赔偿申请,以获取保险金额的赔偿。 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他们需要向保险公司递交哪些与此次赔偿有关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接下来,保险公司也将会在收到这些证明文件和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针对该次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进行核查认定,并在判定结果公布后,及时将信息反馈给被保险人。 然而对于那些不属于保险责任范畴的事故情形,保险公司也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向被保险人进行详细说明,以便他们知悉原因。 而对于那些确认为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会在与被保险人就保险金的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性意见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赔偿的操作。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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