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车出车祸会不会急着处理车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务用车发生交通意外之后,其是否必须立即着手进行车辆处理工作,这主要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例如事故的严重性、车辆所受损害的程度以及责任判定的难度等等。
通常情况下,相关部门会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处理,但是他们并不会草率行事,而是会严格遵守一系列的程序和规章制度。 首先,他们会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性,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援,接着便会展开事故勘验与责任判定的工作。 在此期间,对于车辆的处理方式将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特别安排,有可能将现场先行予以保留以备后续的调查取证之用,或者也可能在经过了必要的程序之后,立刻将车辆转移至维修地点或进行妥善处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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