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定责是依据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我们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事故当事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对受害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情况; 再次,事故当事人在主观心理状态上是否有疏忽或过错; 最后,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