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开发商没盖章还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无论是以书面形式还是电子签名方式订立的合同,均需经过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后才能正式生效。
若在此过程中开发商方面未能加盖公章确认,则此份合同并未生效; 而在特殊情况下,即便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亦可视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同样,对于没有进行签字盖章的购房者而言,并不会对合同生效产生实质性影响。 此外,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尽管双方可能尚未签订正式的合同文本,但只要其中一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并且得到了对方的认可和接收,同时对方并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那么该合同即被视为已经依法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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