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合同中的手写部分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历过电子化印刷处理的合同文本中,如若出现非打印机等设备印刷出的手写字迹,便有可能是在正式打印完成后由人工进行添加的结果。
例如,当各相关方当事人各自持有的并已签署的合同文本都含有相同的手写部分时,倘若这些手写的内容与它们所在位置的打印机印刷部分产生冲突或矛盾,我们应当视之为手写部分对打印机印刷部分进行了修改或变更,并以后者为准,作为最终的决策依据。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遵守并遵循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原则。 只要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对于法律效力方面所设立的严格规定,那么这类合同便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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