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承担债务的责任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必须明确告诉您,分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无法独自背负应付的负债责任。
原因在于,分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均归属于总公司所有。 当面临债务偿还问题时,通常会首先动用分公司的资产进行清偿,若仍有不足之处,则由总公司负责承担剩余的补充清偿责任。 这主要源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最后还是要落到总公司肩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