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实行清算,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进入解散阶段,清算小组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发出通告,要求他们及时申报其债权,并且需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完成债权的相关登记手续。
而针对债务方面,则应遵循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偿还。 首先要优先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其次是员工薪资、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接下来是拖欠的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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