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起诉后证据是否一定要提供原件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书证应以原件为首选提交方式。
然而,确实存在实际操作上难以获得原件的特殊情形,在此情况下,法律允许采用复制品、照片以及副本、摘录本等其他形式的文件作为提交凭证。 对于涉及借款未归还问题的诉讼案件,若原始借据或借款合约等关键性证据未能得以提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经由法官裁量,这些具备替代性质的文件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但须注意的是,法院对各类证据的有效性和证明力是以客观真实、完整无缺的原则加以评判的。 若提交的证据形式与法律规定相悖,或者无法充分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这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判决结果。 因此,建议当事人尽可能地提供证据原件,以尽可能保证证据的客观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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