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给男方不抚养怎么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未履行抚养责任一方的离婚案件中,其办理程序基本同于其他常规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颇为相似。
首先,需强调的是,夫妻双方有权利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离婚事宜,包括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关键议题,并在此基础上签署一份详尽的离婚协议。 随后,双方应共同前往当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在经过为期30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席,以领取正式的离婚证书。 若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其中一方可选择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交由法官审理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同时对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等相关事项进行裁定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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