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子女抚养权公证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所达成的子女抚养协议公证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无效。
若双方仍然保持着婚姻关系,那么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相关公证将无法产生效力。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此时进行的子女抚养权公证则具有法律效益。 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保护、照顾以及教育等方面的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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