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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毁约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定金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性质具有担保性,不仅能够约束支付定金的当事人,同样也能制约接收定金的一方。若交付定金的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则定金将不予归还;而当收取定金的一方发生违约情况时,必须依照约定,向购买方退还双倍定金。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若诸如房屋销售方发现房价上扬后感到懊悔,不愿再与购房者达成交易,此时即视为销售方违约,需依据定金罚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若双方因定金返还事宜产生纠纷,且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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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