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必须支付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需求的确不可或缺。
在确立抚养费的范畴时,我们需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子女的现实需求、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准等客观条件。 若当事人有固定工作并取得稳定收入,抚养费用通常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确定; 若须承担两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对应的抚养费比率可适量上调,但通常不应超出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在缺少固定收入这一前提下,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则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 如遇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比例亦可相应提高或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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