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必需条件
1、男女两方须确为自愿缔结婚姻(自行掌握决定权)。 2、关于结婚的最低年龄规定: 男方需年满22周岁; 女方则需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应为未曾结过婚(包括未婚、离异及丧偶等状况)。 4、双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的血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此项内容请自行提醒注意)。 (二)禁止条件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们倡导婚姻自由的理念,然而实际上并非所有人均享有结婚的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至少以下几类人群并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 1、已与他人建立合法婚姻关系且该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之人。 此类人士若再行结婚,便构成了人们常说的重婚罪。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者: 即男性早于22周岁,女性早于20周岁。 3、患有不宜结婚的生理缺陷者。 例如,患有麻风病且未经治愈或者患有其他被医学界认定为不宜结婚的疾病者,皆属禁止结婚之列。 4、与自身存在直接血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亲属结婚,亦是法律所不容许的,即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称的近亲结婚。 此举违背了我国所倡导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失去性行为能力的人士而言,虽然并非绝对不能结婚,但必须在婚前向对方如实告知。 如若故意隐瞒实情,与对方缔结婚姻,婚后因上述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其中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应当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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