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遗产继承人顺序怎么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三类人。
如提到的那样,这里所讲的“配偶”特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 而“子女”则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四种情况; 至于“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应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即他们所继承的遗产份额通常应该是相等的。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此外,如果某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她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 最后,如果某个继承人具备抚养能力并且有抚养条件,却没有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她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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