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者社保退保费应该作为遗产偿还他生前欠的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乃遗产之范畴。
若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人生前不幸辞世,其在个人账户中所余有的总金额将全数传承于继承人。 若并未事先确立指定受益者,则该笔款项将依法律规定,平均分配给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者,诸如父母、配偶及子女等。 值得注意的是,若已预先指定受益者,那么保险赔偿金便不再作为遗产,而是应归属于指定的受益人所有,他人不得对此行使任何干预或干扰行为。 当借款人身亡之后,若此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妇间的共同负担,则遗孀须以自身责任承担偿债责任;若逝者生前未立遗嘱,此项债务需在其遗产中进行偿还;倘若逝者已经订立遗嘱,其所留下的遗产中需扣减抵偿这部分债务,如若某位继承人选择放弃遗产继承,其将无需为此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如有子女自愿代偿,亦可视为特例。 然而,子女本身并无义务对该债务进行代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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