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款离婚如何分配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过程中的房产拆迁资金分配问题,首要任务便是确认所涉拆迁资金是否属于婚姻期间的共有财产。
假设被拆迁的房产系当事人其中一方于婚姻缔结前已经取得的个人财产,则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应房屋价值补偿部分通常被视为其个人财产; 反之,若被拆迁的房产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那么拆迁所获得的相关款项自然也应当视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对于属于共有的部分财产,我们会坚守平等分配这一基本原则,然而在此基础之上,我们还会综合评估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实际付出、生活境遇以及其他各种可能影响公平性的特殊因素,然后做出合理的调整与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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