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婚前房产分割最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购置的房产在法律规定下通常被认定为购买方的私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无需进行拆分。
然而,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了共同偿还贷款的状况,对于这部分产生的债务和相应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应予以合理分割。 再者,倘若婚前购置的房产在婚后得到了购买人配偶的产权加名,这通常会被视作是对另一半的赠予行为,因而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有可能会被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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