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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件是否可以提起反诉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受理期间,一般而言并不存在反诉这一法律行为。
此类型案件主要涉及到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争议解决。
若有任何一方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新的诉求,他们往往会选择通过增加诉讼请求或对另一方所提出的主张进行反驳的方式来予以处理。
由于离婚案件的性质及其所追求的特定目标与其他普通民事纠纷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实践操作中,反诉的情形相对较少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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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2: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