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要办什么手续和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分居并不涉及到必须办理的特定手续与证件。
然而,若双方有意以书面形式明确分居事宜,则可签署分居协议,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分配、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做出具体规定。 若是由于工作调动或学业进修等客观因素导致的分居现象,通常会保存相关的工作调动通知书、入学通知书等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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