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是否可以单独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个人来讲,您有权选择在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其长期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离婚诉讼的程序,其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原告需向有审理权限的法院的立案庭提交完备的诉讼资料,这其中包括了起诉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婚姻证书、户口簿、所生育未成年子女的相关出生证明、财产明细表以及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存在严重问题的证据等,以便争取立案机会; 接着,立案部门会对您提交的这些材料进行详细审查以后,若发现所有材料均符合立案标准,便将通知您正式获得立案的许可,此时您需要凭借缴费通知书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然后,法院会将此案件转交给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审理该案的法官将会向当事人发出领取传票的通知,以此来确定案件的开庭日期和现场; 最后,法庭工作人员将进行调解工作,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将会通过公开审理的方式确认夫妻之间是否真正达到感情破裂并且经调解仍然无效的程度,在此基础上做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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