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能不能重新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可以进行修改的,这些情形可包括:
首先,如果在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前对协议内容进行了修改; 其次,如果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受到了欺骗或是面临强制压力等侵犯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当夫妻双方自主协商签署完离婚协议并涉及到财产分割事宜后,如有任意一方对协议条款有所不满和反悔,寻求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财产分配协议,人民法院会对此给予接受并予以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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