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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必须要满足对方条件才能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满足对方条件才能离。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如一方有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来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在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之下,法院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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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