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台购房交完定金后卖家反悔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商品房时,若卖方收取了购房者交纳的定金并违反了合约规定,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即须向购房者支付两倍于定金金额的款项作为补偿;而若系由购房者交付定金后单方面毁约,此时定金无法退还,且购房者应当全额承担因自身违约而产生的各项法定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需负有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实际损失等多重义务。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未按照既定的合同条款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履行义务的方式与约定不符,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实际损失等多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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