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去哪个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交易的相关事宜,通常由房地产管理局予以监督管理并负责进行备案登记工作。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四百九十条规定,若双方当事人采取合同书的方式来签订合同,则从所有当事人均签署、加盖公章或按下手印的时刻起,该份合同即成立生效。然而,若是在签署、加盖公章或按下手印之前,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也表示接受,那么这份合同同样会被视为已经成立生效。此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但实际操作中却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且另一方也表示接受,那么这份合同仍然会被视为已经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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