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协商约定在一方违约情形下,应按违约具体情况向相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亦可商议确定因违约导致的损失赔偿额度的计算方式。对于延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问题,其应依合同中所作约定进行核算。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所受损失,则相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相应提升;反之,假如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实际损失,同样也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适度调整。若双方就延迟履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需继续履行其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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