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没办房产证开发商跑路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开发商离去,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便成为了可能,但此过程需要历经受理、审查、决定以及告知四大环节。
其中,办理进程中,开发商的积极协作显得尤为重要,需共同提交申请表,并提供各类必要的材料以供参考和审核。 然而,当开发商的负责人失踪或者逃离时,此时只能寻求仲裁或诉讼途径,以获取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这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以此替代开发商完成房产证的办理工作。在房屋购置合同中,有专门明确解决争议的条款,这个条款提供两项选择——诉讼或仲裁,对于如何选择,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选定其一。例如,若选择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方式,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进行问题的处理;反之,选择仲裁方式的话,就只能按照仲裁的程序进行。尽管开发商负责人员已经离开,但其法人身份并不因此消失,这并不妨碍他们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继续扮演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角色。依靠诉讼或仲裁的顺利推进,待取得有效的判决或裁决后,方可前往所在地区的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此时法院会给予《协助执行通知书》。一旦收到该通知,便可携带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契税完税证明等资料,前往相应的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事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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