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
首先,若在购买房产之初,在预售合同尚未进行备案之前,不慎遗失了购房合同,那么只需要将剩余的相关合同内容予以废止,再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即可。 其次,倘若在完成预售登记手续之后,并且在办理银行贷款之前,购房合同不幸丢失,则需要在当地知名报刊上发表一份关于合同作废的申明,自发布之日起满三个月以后,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解除已签署的合同,并再次签署一份全新的合同文件以备手续的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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